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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23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一物一权原则。其内容包括:

(1)物权的客体限于在经济上和功能上完整的、独立的一物,物的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2)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

该原则与以下情形并不矛盾:①多人对同一物共享一项物权。②内容互不冲突的物权并存于一物之上,如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并存、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并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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