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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专业基础课试题

来源:未知责编:wangzihao2020-08-20

第一部分 选择题与简述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考点〕刑法的空间效力
〔解析〕根据《刑法》第6条属地管辖的规定,犯罪的行为或结果,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本题甲诈骗行为的结果地在中国,即乙受骗地在中国领域内,故依属地原则适用中国刑法,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适用属地原则,则排除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管辖,排除C、D选项。故选B选项。
2.〔答案〕B
〔考点〕正当防卫的条件
〔解析〕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1)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3)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4)主观条件: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限度条件: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假想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是因为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即因为欠缺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3.〔答案〕C
〔考点〕诈骗罪与拐卖妇女罪的区分
〔解析〕本案甲向乙高价“买”妻,并认为丙为被拐卖妇女,没有转卖,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乙、丙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让丙冒充被拐卖妇女骗取钱财,后逃离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共犯,因没有出卖目的,乙不成立拐卖妇女罪。据此,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4.〔答案〕D
〔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作为或不作为属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故意和过失属于犯罪构成的主管方面,两者没有必然对应关系。不作为成立犯罪,即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故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5.〔答案〕A
〔考点〕渎职罪的数罪并罚
〔解析〕根据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3章第3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9章(渎职罪)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注意《刑法》第399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又实施了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或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或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人员,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而不成立逃脱罪的共犯,甲收受了乙妻所送的50万元成立受贿罪,受贿罪属于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渎职罪且不属于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应当对甲以私放在押人员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故A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6.〔答案〕B
〔考点〕继续犯
〔解析〕关于继续犯,继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主要包括三种类型:(1)持有型犯罪;(2)不作为犯罪往往具有继续犯的特点;(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其中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类型的典型的继续犯;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据此ACD选项错误,B项正确。
7.〔答案〕D
〔考点〕转化的故意伤害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甲明知夏某不满18周岁,摘取其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8.〔答案〕A
〔考点〕强奸罪、不作为犯罪与刑法中因果关系
〔解析〕李某遭甲强奸,甲构成强奸罪。逃离时滑落河中,甲见死不救,考生很容易理解成甲的强奸的先前行为具有了防止李某溺水死亡的的义务,认为此时应成立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罪。事实上,对于李某遭甲强奸后逃离过程滑落河中溺水身亡的结果,是因甲的强奸行为引起,没有其他事由阻却,成立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需要单独定罪,因为刑法第236条第3款明确规定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的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故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9.〔答案〕D
〔考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及规定
〔解析〕根据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其犯罪主体为自然人,且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仅有少数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多数是直接故意,个别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AB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13条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103条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9条(叛逃罪)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不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死刑,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D选项正确。
10.〔答案〕B
〔考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解析〕本案甲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尚未投入使用,未危及公共安全,故不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A选项排除,CD选项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应排除。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甲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的目的,破坏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故B选项正确。本案甲的行为同时触犯故意破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断,也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处断。
11【1】.〔答案〕D
〔考点〕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解析〕刑法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从概念上可知,因果关系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认识为前提,A选项错误。因果关系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并非存在任何条件关系都可认定为因果关系,C选项表述错误。对于实害犯,存在因果关系是对这一结果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承担刑事则的必要条件,更不是承担刑事则的充分条件,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考虑主体要件等其他要件。对于行为犯则一般不存在解决刑法因果关系的问题。故B选项错误。不作为构成犯罪构成犯罪,需具备以下的前提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即不作为犯罪要求必须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且行为与危害结果客观存在因果关系,D选项正确。
12【2】.〔答案〕C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解析〕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法第55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57条规定外,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据此,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13【3】.〔答案〕A
〔考点〕有期徒刑的期限与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理解
〔解析〕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即除了死缓因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以及数罪并罚的情形,有期徒刑的的最高刑为15年。本案甲应当在5年以上15年以下量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理解是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处或不并处并处没收财产。据此A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14【4】.〔答案〕A
〔考点〕故意杀人罪的转化与并罚
〔解析〕A项甲属于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况,A选项正确。B项中乙第一个行为成立绑架罪,后又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成立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只定绑架罪一罪,B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18条规定,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项中丙成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故意伤害罪(致死)并罚,C选项错误。D选项中丁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选项错误。
15【5】.〔答案〕C
〔考点〕虚假诉讼罪的认定
〔解析〕虚假诉讼罪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甲与乙捏造借款合同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侵害甲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C选项正确。伪证罪要求在刑事诉讼中,A选项可以排除。甲的行为明显不属于妨害作证罪中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客观要件,B选项错误。甲的行为也不符合扰乱法庭秩序罪法定的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方式,D选项错误。
16【6】.〔答案〕B
〔考点〕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
〔解析〕本题中甲添加的色素为合法食品添加剂,而非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客观要件,排除C选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才构成此罪。甲超量添加的色素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排除D选项。甲超量添加的色素制作的玉米馒头,属于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140条(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B选项正确,排除A项。
17【7】.〔答案〕C
〔考点〕诈骗金额认定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借王某自行车与用自行车质押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诈骗行为。甲借李某自行车并质押的行为,明知无力偿还后潜逃,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诈骗行为。诈骗的金额是以诈骗财物的市场价值来计算,故甲的诈骗金额应为15万元。C选项正确,排除ABD选项。
18【8】.〔答案〕D
〔考点〕强奸罪
〔解析〕强奸罪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A选项错误。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妇女单独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B选项错误。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从重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故C选项错误。强奸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中“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强奸引起被害人自杀的,不属于强奸“致使被害人死亡”,而属于因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D选项正确。
19【9】.〔答案〕D
〔考点〕过失致人死亡罪
〔解析〕甲在工地上将乙推倒致其跌落摔死,主观方面存在过失,排除AC选项。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本案是在工休期间嬉闹,排除B选项。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选项正确。
20【10】.〔答案〕B
〔考点〕贩卖毒品罪
〔解析〕甲买毒品是为了吸毒,而非贩卖,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A选项错误。乙代购毒品,收取“劳务费”从中牟利,,构成贩卖毒品罪,B选项正确。排除CD选项。
21【11】.〔答案〕C
〔考点〕物件损害责任
〔解析〕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是公交站站台顶棚的管理人,站台顶棚积雪过多,丙公司没有尽到及时清理的义务,造成甲被压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选项正确。
22【12】.〔答案〕A
〔考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共同侵权人的责任
〔解析〕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为按份责任,A选项正确。
23【13】.〔答案〕B
〔考点〕用人单位责任
〔解析〕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甲与乙是委托关系,甲丙之间不是劳务派遣关系,故适用用人单位的责任。丙的侵权行为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责任,B选项正确。
24【14】.〔答案〕A
〔考点〕所有权的归属
〔解析〕本题甲拥有画作所有权,甲去世后,丙违背甲的矚托,将画作交拍卖公司拍卖的行为违反了甲、丙之同保管合同的约定,烧毁未烧毁,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乙,应有其继承人乙继承取得,乙可以要求丙返还拍卖价款。因此该50万元应该归乙所有,A选项正确。
25【15】.〔答案〕B
〔考点〕肖像权
〔解析〕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未经李某同意,使用其肖像,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B选项正确。
26【16】.〔答案〕A
〔考点〕合同的成立时间
〔解析〕一般来说,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本题没有法律规定、双方约定及交易习惯,甲的沉默不能视为承诺,故甲与乙公司的合同不成立,A选项正确。
27【17】.〔答案〕C
〔考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
〔解析〕民法典第1103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1093条第3项(被收养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1094条第3项(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1098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第1100条第1款(收养子女的人数)规定的限制。故C项正确,BD项错误。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未成年人指不满18周岁,A项错误。
28【18】.〔答案〕D
〔考点〕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解析〕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实施欺诈行为,甲并不知情,故丙不享有撤销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D选项正确。
29【19】.〔答案〕D
〔考点〕不动产变动登记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甲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乙,因为办理登记,所有权未发生转移,B项错误。甲将该房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仍为甲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C项错误。虽然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所有权保留,并可以办理保留的所有权登记,但前提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30【20】.〔答案〕A
〔考点〕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
〔解析〕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据此,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31.〔答案〕D
〔考点〕动产的交付方式
〔解析〕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本题甲将借给乙的电脑卖给丙的约定交付方式属于指示交付,D选项正确。
32.〔答案〕D
〔考点〕国家所有权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A选项错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B选项错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C选项错误。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D选项正确。
33.〔答案〕B
〔考点〕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解析〕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办理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要式合同(书面)。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据此B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34.〔答案〕A
〔考点〕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
〔解析〕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A选项正确。
35.〔答案〕C
〔考点〕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
〔解析〕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本案留置权具有优先受偿效力,抵押权登记在先,故抵押权优于质权,故C选项正确。
36.〔答案〕D
〔考点〕产品责任
〔解析〕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题汽车存在缺陷造成王某损害,王某可向甲请求赔偿,也可向乙请求赔偿。D选项正确。
37.〔答案〕A
〔考点〕专利法
〔解析〕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我国在新颖性标准上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标准。A选项正确。
38.〔答案〕D
〔考点〕法人终止后的清算
〔解析〕民法典》第72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D选项正确。
39.〔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事实行为、无因管理、合同行为都是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甲让乙搭车的行为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不是民事法律事实,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情谊行为。故C选项正确。
 40.〔答案〕D
〔考点〕责任承担
〔解析〕甲许诺丙“搭便车”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引起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丙跳车致左腿骨折的损害是由于丙跳车行为导致,其认知“有鬼”不具有客观依据,丙的损害与甲的驾驶行为无关,且甲主观上不存在过错,甲不承担过错责任。乙钻进棺材避雨,睡着醒后打开棺材盖透气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乙睡着不知道也无法预见丙乘车,不存在侵权的过错,因此乙也不承担过错责任。本案甲乙均无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定理由。据此,甲乙均不需要承担责任,排除ACD选项。丙的损害由本人行为导致,对此损失应自担责任,D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41【21】.〔答案〕BCD
〔考点〕处断的一罪的类型
〔解析〕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集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故BC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42【22】.〔答案〕ABCD
〔考点〕减刑的适用对象
〔解析〕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ABCD选项均选。
43【23】.〔答案〕AD
〔考点〕教唆犯
〔解析〕教唆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人的种类的一种,教唆的人成为教唆犯,前提是教唆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教唆他人犯罪不成立共犯的情况包括:①教唆未遂;②间接正犯;③在分则已将某种教唆行为特别规定为独立犯罪的场合,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不以共犯论处,而是分别定罪处罚。本题丙的行为被刑法分则单独规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罪,C选项错误。自杀不成立犯罪,乙与高某不形成共犯问题,B选项错误。甲的行为与丁的行为符合教唆犯的特征,故AD选项正确。
44【24】.〔答案〕BCD
〔考点〕自首的认定
〔解析〕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A项错误。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D选项正确。对行为性质加以辩解不影响定罪量刑,B选项也正确。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C选项正确。
45【25】.〔答案〕ABCD
〔考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解析〕2017年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ABCD选项均正确。
46【26】.〔答案〕ABC
〔考点〕物权请求权
〔解析〕本题,乙基于对手机的所有权享有对甲返还手机的物权请求权,B选项正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甲拒绝返还手机,对乙构成侵权,乙基于侵权行为享有对甲返还手机的侵权请求权,A选项正确。甲拾得遗失物,形成不当得利,乙基于不当得利行为享有对甲返还手机的不当得利请求权,C选项正确。无因管理请求权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请求权,故排除D选项。
47【27】.〔答案〕BC
〔考点〕非营利法人的类型
〔解析〕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BC选项正确。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AD选项错误。
48【28】.〔答案〕ABCD
〔考点〕旅客人身伤亡责任
〔解析〕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述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故ABCD选项均正确。
49【29】.〔答案〕ACD
〔考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司法解释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据此ACD选项正确。B项错误。
50【30】.〔答案〕CD
〔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析〕返还原物的前提条件是原物存在,恢复原状须有可能和有必要,遗像已丢失,原物不存在,甲不能要求乙返还原物与恢复原状,AB选项错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乙存在重大过失丢失甲祖父遗像,造成甲非常痛苦。甲有权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害。D选项正确。乙丢失遗像,甲遭受财产损失,可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C选项正确。
三、简答题:
51【31】.〔答案〕(1)单位犯罪的自首,是指单位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3分)
(2)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是单位自首。(4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3分)
〔点评〕自首是刑法总则的重要制度,每年都会涉及考点。单位自首往年考察过选择题,是常规考点,简答题有时会出在类似考点。考生复习时,对重要制度的考点全面掌握。
52【32】.〔答案〕(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国家的司法公正。(2分)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作枉法裁判。(3分)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2分)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徇私的动机。(3分)
53【33】.〔答案〕(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3分)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4分)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3分)
〔点评〕民法典第36条撤销监护人资格法条的考查。
54【34】.〔答案〕(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分)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1分)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1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1分)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2分)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1分)
〔点评〕对《商标法》第57条的考查,宪法学简答题近年也多次考查法条。

第二部分 非法学专用试题

四、法条分析题
55〔答案〕(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4分)
(2)“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①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②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③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④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3)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2分)
〔点评〕受贿罪是重点罪名之一,经常考察。
56〔答案〕(1)“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前效力待定。(2分)
(2)本条中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的条件包括:①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②相对人为善意;③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分)
〔点评〕考查通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考查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案例分析题
57.〔答案〕(1)甲撞伤杨某致死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2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导致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所述甲驾驶汽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将正常通过路口的杨某撞倒,负事故全部责任,造成杨某死亡,且死亡结果与交通肇事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成立交通肇事罪。(5分)
(2)甲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面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2分)本案,甲在判决生效后拒绝赔偿,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无偿转让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分)
综述,甲的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数罪并罚。(3分)
〔点评〕本题交通肇事罪是个超级重点罪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新增罪名,比较好认定。提问比较开放,增加了考生回答问题的灵活性,但也容易回答不够全面。
58.〔答案〕(1)丙有权请求甲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2分)
根据民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承租人甲对租赁房屋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丙同意,丙有权向甲请求对房屋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分)
(2)有权。(2分)
根据民法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本案,甲租赁该房屋用于合伙经营,承租人甲在租赁期间死亡,其共同经营人乙有权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3分)
(3)无义务。(2分)
甲以个人名义租赁房屋进行出资,为此欠付的租金属于甲的个人债务,并非合伙债务。(3分)
〔点评〕考点涉及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合伙债务认定。

第三部分 法学专用试题

四、论述题
【35】.〔答案〕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3分)
我国刑法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具体规则: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4分)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4分)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4分)
〔点评〕《法硕教材考点解析》将我国刑法数罪并罚原则中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的适用情形以论述题的形式组织了标准答案。本题按照教材考点解析内容,回答概念与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情形即可的满分。
【36】.〔答案〕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移转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2分)
其条件包括:存在有效的债权;让与人即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债权具有可转让性。(3分)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分)
债权让与的效力包括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是:受让人取得让与人转让的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4 分)
对外效力是: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4分)
〔点评〕答题思路:(1)债权让与的概念;(2)成立条件;(3)债权转让通知;(4)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
【37】.〔答案〕 (1) 抢劫罪。(3分)本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的手段强行进入乙家中,捆绑乙的双手,当场逼迫乙说出贵重财物存放地点劫取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4分)
(2)抢劫罪既遂。(3分)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甲虽未劫取财物,但造成乙死亡,成立抢劫既遂。(4分)
(3)甲具有入户抢劫和抢劫致人死亡两个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甲为实施抢劫行为而强行进入乙家中进行抢劫的行为,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甲的抢劫行为与乙坠楼身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4分)
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内再犯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罪与后罪均为故意犯罪,成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2分)
〔点评〕本题考点与考查方式比较传统,在课上都已讲过了,属于给出典型案例类型之一,像这类比较容易的题目,考生力求拿满分。
【38】.〔答案〕(1)不成立。(3 分)刘家取水权属于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不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张家不能以权利未登记为由不允许刘家取水。。(3分)
(2)部分有效。(3 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超过该期限的部分无效,未超过的部分有效。刘家对A地块的承包期截止至2028年4月30日,刘家与李家约定李家使用A地块期限截止至2030年3月31日,约定期限超出了承包期的期限,故该约2028年4月30日以前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无效。(4分)
(3)有权。(3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赵家事先对刘家与李家地经营权流转一事知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李家有权要求赵家返还A地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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