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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试题答案

来源:未知责编:wangzihao2020-08-20
第一部分 选择题与简答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考点〕法学流派
〔解析〕主张在法学研究中不必考虑价值因素,反对超越现行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图是分析法学派的观点;强调法体现人的理性,自然法高于人定法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ABC选项错误。
2.〔答案〕D
〔考点〕法对人的效力
〔解析〕A选项表述是属地主义的表现,故错误。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无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体现了属人主义,B选项错误。折中主义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3.〔答案〕A
〔考点〕法律推理的方式
〔解析〕法律推理是常考点,易出分析题,各种形式要准确把握。演绎推理,又称为三段论推理,它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性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推理。演绎推理的特点(基本逻辑):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本案用的正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A项正确。
4.〔答案〕D
〔考点〕法的价值冲突
〔解析〕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一般有: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人民根本利益原则。法的基本价值的排列顺序: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根据价值位阶原则,当法的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当法的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发生冲突时,基本价值优先于非基本价值。司法公平体现正义,与效率相比,正义在先,要保证社会正义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以牺牲效率作为代价,A选项错误。生命权属于人权,属于基本价值,财产权是非基本价值,两者冲突适用价值位阶原则,处于不同位阶,不适用个案平衡原则。B选项错误。根据个案平衡原则,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据此秩序并非一律优先,C选项说法过于绝对,C选项错误。根据比例原则,D选项表述正确。
5.〔答案〕A
〔考点〕法律责任
〔解析〕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又称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免责以存在法律责任为前提。产生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行为人的行为违法。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自助行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故C选项错误。无责任不存在免责问题,D选项错误。
6【1】.〔答案〕B
〔考点〕法系
〔解析〕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法律移植不是形成法系的必要条件。法系的划分主要是依法律的历史传统进行的,但是影响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C选项错误。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B选项正确。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虽然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由于传统的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D选项错误。
7【2】.〔答案〕A
〔考点〕法律要素
〔解析〕法律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三种要素共同组成的。本条规定属于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本身不是法律规则,它既没有规定确定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D选项错误。与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相比,法律规则具有微观指导性、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高、可预测性等属于的特征,法律原则可以是非常抽象的,不具有这些特征。C选项错误。该条主要体现的是法的规范作用而非法的社会作用,对行政执法行为具有约束力,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8【3】.〔答案〕C
〔考点〕法律事实
〔解析〕答案要点: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本题ABD选项所属法律事实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属于法律事件;小李与小张依法进行婚姻登记行为,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属于法律行为。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9【4】.〔答案〕B
〔考点〕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包括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主次原则。其中相对稳定原则是指虽然法律部门是发展的,但是法律的稳定性特征要求我们不能频繁地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这就要求我们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今后的发展,即考虑到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B选项正确。
10【5】.〔答案〕A
〔考点〕立法程序
〔解析〕立法程序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具有以下特点:(1)是法律规定的程序。(2)规定了立法步骤和方法。(3)是所有立法环节必须遵守的程序。据此,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立法程序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是只能由《立法法》予以规定,B项错误。我国法律的公布权是由国家主席根据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行使的。D选项错误。
11【6】.〔答案〕C
〔考点〕法律推理与论证、非正式渊源的效力
〔解析〕本案法官运用的是演绎推理,大前提是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A选项表述正确,排除。法官将相关法律条文的一般的规定适用于具体的事件的行为当中,必然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释法说理,B选项正确,排除。道德原则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上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项表述错误,故当选。法律论证就是举示出一些论据来支持某种主张或判断。法官运用孝道原则说理是用“法外”因素进行法律正当性的论证,故D选项表述正确,应排除。
12【7】.〔答案〕B
〔考点〕法与科技的关系
〔解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A选项错误。在科技对法的影响中,科学技术影响法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据此B选项正确。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了有关的传统法律概念和原则的变化。据此C选项错误。在法对科技的作用中,法律是鼓励科学技术发展的有效手段,但法律也要防范其负面作用。D选项错误。
13【8】.〔答案〕D
〔考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及发展
〔解析〕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4【9】.〔答案〕B
〔考点〕土地制度
〔解析〕根据《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有国家所有,也有集体所有。A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宅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有权不可以转让,C选项错误。
15【10】.〔答案〕C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析〕我国的国家性质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A选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其职权限定的法定范围内,B选项错误。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选项正确。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同级的一府一委两院,没有相互监督的关系,D选项错误。
16【11】.〔答案〕A
〔考点〕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A选项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澳门行政长官有权任命部分立法会议员,B选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但非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C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D选项错误。
17【12】.〔答案〕D
〔考点〕平等保护和合理差别
〔解析〕拒绝录用“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违反平等保护原则,构成歧视,A选项错误。宪法上的平等对待不是绝对的,而是允许合理差别的。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属于合理差别,不违反平等保护,B选项错误。
18【13】.〔答案〕C
〔考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监察委员会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A选项错误。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犯罪行为不属于隐私,B选项错误。认为判决错误,提出抗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C选项正确。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但不能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发号施令。D选项错误。
19【14】.〔答案〕C
〔考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解析〕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是个考试重点,批准自治县的建置是国务院的职权,A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B选项错误。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的人选都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但提名人不同。C选项表述正确。
20【15】.〔答案〕C
〔考点〕居民委员会
〔解析〕居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权机关,不受基层人民政府的领导,政府只能进行指导,AC选项错误。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B选项错误。根据《监察法》第15条,D选项正确。
21.〔答案〕A
〔考点〕宪法解释的体制
〔解析〕法国采用的是专门机关解释体制,宪法委员会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A选项正确。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美国、日本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BCD选项错误。
22〔答案〕D
〔考点〕宪法修正案
〔解析〕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新增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D选项正确。
23.〔答案〕C
〔考点〕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29条,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A选项错误。第31条规定,直接选举中初步候选人人数超过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的,并非必须进行预选,只有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B选项错误。直接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C选项正确。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4.〔答案〕C
〔考点〕我国宪法的修改
〔解析〕我国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据此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25.〔答案〕B
〔考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适用
〔解析〕依据立法法第91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A选项错误。依据第88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B选项正确。依据第95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C项错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D选项错误。
26【答】D
〔考点〕立法权限
〔解析〕《立法法》第8条,犯罪和刑罚只能制定法律。A选项错误。第10条规定,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是否需要继续授权,由被授权机关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B选项错误。第11条规定,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D选项正确。第12条规定,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C选项错误。
27.〔答案〕D
〔考点〕监察委员会组织和职权
〔解析〕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A选项错误。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B选项错误。根据《监察法》第15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权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公务员进行监察。C选项错误。D选项内容为《监察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正确。
28【16】.〔答案〕B
〔考点〕官吏选拔制度
〔解析〕汉代在官吏选任中还实行回避制度,为此制定“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即交互为官)”。B选项正确。
29【17】.〔答案〕D
〔考点〕唐代六杀
〔解析〕唐代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其中“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杀错了对象;“谋杀”指预谋杀人;“过失杀”指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本题张某行为属于过失杀,D选项正确。
30【18】.〔答案〕B
〔考点〕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律学发展
〔解析〕张斐还对20个法律概念及其含义作了精要的表述,其中知而犯之谓之故,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不意误犯谓之过失。据此B选项正确。
31【19】.〔答案〕C
〔考点〕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
〔解析〕北洋政府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补充成文法的不足。所谓判例,就是大理院判决的典型案例;所谓解释例,是大理院对法律的解释,或者对各级法院提出的疑难问题的解释。C选项正确。
32【20】.〔答案〕D
〔考点〕清朝秋审制度
〔解析〕秋审案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其中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后释放。题目中王某符合留养承祀,D选项正确。
33.〔答案〕A
〔考点〕西周司法机构
〔解析〕西周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司法机构。西周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大司寇之下设“小司寇”,此外还有各种专职的属吏如司刑、司刺、掌囚、掌戮等,处理各类司法事务。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小司寇:“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A选项正确。
34.〔答案〕C
〔考点〕明朝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解析〕(1)明朝实行“重其所重”的原则。明朝加重了对一些重点犯罪(政治性、严重的经济性犯罪,即危害皇权、奸党、官吏、财产的犯罪)的镇压。ABC选项属于“重其所重”的犯罪。(2)实行“轻其所轻”的原则.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礼教、典礼的罪名(主要家庭伦理的犯罪),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即“轻其所轻”。凡属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子孙违反教令等属于明朝“轻其所轻”的犯罪。C选项正确。
35.〔答案〕A
〔考点〕元代立法
〔解析〕《大札撒》是成吉思汗时期公布,蒙古游牧社会时期颁布的一部法律,是第一部蒙古部族的习惯法汇编。“札撒”,蒙语“大法令”之意,是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部众发布的命令,是蒙古人早期初创性的法律规范和生活习惯。A选项正确。
36.〔答案〕C
〔考点〕北齐律
〔解析〕《北齐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形成12篇的法典体例,是中国古代最早将法典的篇数简化为12篇;确立“重罪十条”;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C选项正确。
37.〔答案〕D
〔考点〕宋代司法制度
〔解析〕《名公书判清明集》是宋代一部所谓“名公”所作的诉讼判词和官府公文的分类汇编,其中绝大部分为民事诉讼判词。包括官吏、赋役、文事、户婚、人伦、人品、惩恶计七门。D选项正确。《折狱龟鉴》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狱讼案例汇编。《庆元条法事类》为南宋法律、经济资料的汇编。唐代张鷟所撰《龙筋凤髓判》以唐时骈体文写就,是国内目前传世最早的一部官定判词。ABC选项大纲没有要求。
38.〔答案〕B
〔考点〕唐朝十恶
〔解析〕十恶具体指: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不道。其中不道是指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和肢解人;造畜蛊毒、厌魅。B选项正确。不孝罪包括: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不睦即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等。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犯罪。ACD选项错误。
39.〔答案〕A
〔考点〕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
〔解析〕孙中山提出的权能分治理论中,“权”即政权,是人民管理政府的力量,包括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权力;“能”即治权,是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权能,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权能。A选项正确。
40.〔答案〕D
〔考点〕革命根据地土地立法
〔解析〕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最重要的土地法。这部土地法仍有极其严重的“左倾”错误,如在土地分配上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D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41【21】.〔答案〕AC
〔考点〕法律规则的种类
〔解析〕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法律规则具有不同的分类。根据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型规则。本条规定属于授权性规则。A选项正确。根据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本条规定属于确定性规则。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分为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本条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D选项错误。再如,根据依据法律规则功能的不同,可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本条规定属于调整性规则。
42【22】.〔答案〕ACD
〔考点〕地方政府规章
〔解析〕题干涉及的规章是地方政府规章,属于广义的立法,广义的立法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A选项正确。B选项所述属于行政执法,而非法的适用,“法的适用”又称为司法,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B选项错误。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权力机关的监督的体现,C选项正确。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D选项表述正确。
43【23】.〔答案〕BCD
〔考点〕法律行为
〔解析〕合同属于法律行为,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当然也不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因为法律文件的制定主体为国家机关,A选项错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之间的合同行为,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按时交房是双方约定的义务,BC选项正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是法院确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D选项正确。
44【24】.〔答案〕ABD
〔考点〕法的非正式渊源
〔解析〕某法学家的法律学说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适用必须满足2个条件:一是没有正式渊源,即必须穷尽了所有的正式渊源方能适用;二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AD选项正确。审判独立原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法的非正式渊源可以为疑难案件的解决提供指引,本案参考法学家的学说作出判决也没有违背审判独立原则,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45【25】.〔答案〕AB
〔考点〕人身自由
〔解析〕AB选项规定内容正确,不违法,故当选。学校可定期检查学生手机储存的信息,侵犯学生隐私权、通信秘密,C选项错误。将实施欺凌的学生的姓名、照片公布于本地报刊,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D选项错误。
46【26】.答案〕CD
〔考点〕民族自治地方
〔解析〕自治州州长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A选项错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四川省不是民族自治地方,B选项错误。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选项正确。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D选项正确。
47【27】.〔答案〕ABD
〔考点〕国务院的职权
〔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关于国务院的职权的规定,ABD选项正确。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C选项错误。
48【28】.〔答案〕ABD
〔考点〕云梦秦简
〔解析〕云梦秦简中有大量秦的法律,主要包括:律、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律杂抄》,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所见律名主要有:《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律》《除吏律》《除弟子律》《牛羊课》《傅律》《戍律》《捕盗律》等近30种。ABD选项正确。《户婚律》是《唐律疏议》的内容,不属于秦律篇名,C选项错误。
49【29】.〔答案〕ABCD
〔考点〕清朝民事立法
〔解析〕清朝由于继承重血缘,法律禁止乞养异姓义子,以免乱宗族。A选项正确。清朝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为:废除匠籍制度、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部分贱籍豁免为良、奴婢可以开户为民。B选项正确。独子兼祧是清朝的独创,民间俗称“两房合一子”,即一人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C选项正确。关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宋元以来的法律均无规定,清朝对此则有详细规定。D选项正确。
50【30】.〔答案〕BD
〔考点〕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事立法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事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民商合一”就是“参酌瑞士、暹罗(泰国的古称)及苏俄诸国民法,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编纂商法典。BD选项正确。这与德国、法国、日本民商法体制及清末制定商法典的做法有显著区别。排除AC选项。民商合一的国家还包括美、英。
三、简答题
51【31】.〔答案〕法律职业的内涵: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3分)狭义上法律职业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广义上还包括一切受过法律专业训练、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3分)
法律职业的特征: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法律职业的伦理特征;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4分)
52【32】.〔答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3分)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4分)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宪法》第11条非公有经济的规定,法条原文就是答案。近年法硕考试简答题,出过多道考查法条题。
53【33】.〔答案〕(1)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六部名称分类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隶30门(2分);
(2)初步区分刑事和民事,对于继承、分产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3分);
(3)改革刑罚,废除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和缘坐制度,为向以自由刑为主的近代刑罚体系过渡奠定基础(3分);
(4)增加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一些新罪名。(2分)
〔点评〕考点清末《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教材考点解析原题标注为重点,并蓝字突出强调。
第二部分 非法学专用试题
四、分析题
54.〔考点〕执法原则与法律监督
〔答案〕(1)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市场监管局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义务,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程序上剥夺了相对人申辩的机会。(5分)
(2)属于国家监督中的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该监督有助于督促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分)
〔点评〕执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依法行政原则;(2)讲求效率原则;(3)合理性原则;(4)正当程序原则。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法律实施是主观题重点章,本题涉及的执法原则与国家监督也多次考查,注意领会贯通。
55〔答案〕(1)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等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3分)
不能设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根据我国《立法法》,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3分)
(2)省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4分)
〔点评〕本题是典型的宪法分析题的命题思路。改变或者撤销的权限参见《立法法》第97条。
56〔答案〕(1)唐太宗采纳魏徵的意见,以宽仁治天下,并最终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唐初法制基本指导思想。(3分)
(2)录囚是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查,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3分)
(3)唐太宗纵囚是其宽仁治天下、明法慎刑政策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反映了皇帝对于司法权的控制。(4分)
〔点评〕考点唐朝刑法志。唐朝的刑法原则、四大朝代的刑法志,西周、唐朝的婚姻继承制度是历年的法制史材料分析题考试重点。其他材料分析题考点还包括主要朝代的司法体系的民事契约。汉代还建立了录囚制度,第二问录囚制度的主要内容继承汉代的录囚概念。
五、论述题
57.〔考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答案〕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恶美丑的判断标准和行为规范。(3分)
在法学理论上,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有密切关系,法律应当以道德为基础,而法律实证主义(分析法学派)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6分)
从两者规范内容的角度看,法律对人的要求相对较低,即人的行为不应伤害他人与社会;而道德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求人的行为无害于他人,更要追求对他人和社会有益,因此会有“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之说。(6分)
〔点评〕“法是道德的最低线”这是我们在学习法与道德的关系时,经常提到的一句俗语。通过法律俗语考查法与道德的关系,与直接论述法与道德的关系,在答题思路上不完全相同。通诺俗语考查,阐述俗语的含义和成因将成为主得分点。本题把历史学派的观点作为得分点,对于非法学考生来讲,还是有一定难度。通过俗语考查论述,在答题思路上,首先要回答俗语涉及的概念,其次简要阐述俗语涉及的不同学说或历史由来,再次作答俗语体现的内涵、内涵所涉及的概念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的原因或法律依据。若对材料中涉及的俗语进行论述,要结合材料内容作答,相对更容易些。
58.〔答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4分)
宪法宣誓制度是宪法实施的一个环节,是对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完善和最新发展。(3分)
宪法宣誓制度可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其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宪法宣誓制度对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8分)
〔点评〕这是一道法理学与宪法学相结合的综合题,在考点解析宪法学中设了专题“(四)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给出了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的意义:“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有利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完善和最新发展。”此考点2017年出过多选题。在法理学中给出了“简述如何推进依宪治国?答题思路:(1)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2)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3)确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4)完善宪法监督制度;(5)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题目涉及3个概念:宪法、宪法宣誓制度、依法治国,答题思路:(1)首先回答宪法概念地位,指明宪法与依法治国的联系,即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2)回答宣誓制度与宪法联系,即宪法宣誓制度是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完善和最新发展;(3)联系教材知识点“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的意义”与“如何推进依宪治国”中的要点分析是否适合作为考题的要点。联系实际组织答案,基本能够得高分。
第三部分 法学专用试题
四、分析论述题
【34】.〔答案〕(1)法律原则本身不是法律规则,与法律规则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内容上,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②适用范围上,具有宏观的指导性,比法律规则宽;③适用方式上,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有很大的弹性,不同强度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④功能上,在法律规则存在缺陷和不足的时候,法律原则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7分)
(2)法律效果要求司法审判严格依法进行,保证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合法性;社会效果要求司法审判应考虑社会利益和社会影响,确保判决不与主流价值产生较大冲突。司法过程要以公正判决树立人们的社会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既要严格依法调处纠纷,又要加以衡量社会需求、社会价值和公共利益等因素、实现情、理、法的有效融合,使裁判结果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司法机关应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贯彻实施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增进交流和理解等举措。(8分)  
〔点评〕本题源自2017年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电梯劝阻吸烟无责案”。基本案情: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段肖礼的妻子田九兰将杨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2017年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欢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田九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郑州市中院认为,杨欢劝阻段肖礼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没有侵害段肖礼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本身也不会造成段肖礼死亡的结果。段肖礼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因此杨欢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2018年1月23日,该案在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撤销要求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的民事判决;驳回田九兰的诉讼请求。 推荐理由:每一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本案宣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对这种合法正当行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和保护,司法审判永远是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最高人民法院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写入工作报告,周强院长在报告中说:“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判决树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
【35】.〔答案〕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对利益的正当分配。(2分)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强调法既要实现实体正义,又要实现程序正义,这是法的正义价值在司法中得以实现的形象概括。(3 分)
实体正义是指通过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来公正地分配社会利益与负担的法律规则所体现出来的正义;程序正义是指为了实现法律上的实体权利与义务,而公正地设定的必要程序所体现出来的正义。(6 分)
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没有程序正义的保障就没有实体正义的实现。从司法角度看,应避免单纯地追求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司法机关应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4分)
〔点评〕论述法律俗语考查模式,在答题思路上,首先要正确解读法律俗语的含义,其次进一步分析找出其中对应的法律制度,再次结合教材与所掌握的知识回答相关概念及其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度价值等。最后,结合题目综述点题。本题“正义不仅要实现体现”实体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体现程序正义,在此理解上,回答两者的概念,然后分析两者相互关系。
【36】.〔答案〕(1) 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考虑到公民不同的经济负担,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体现了合理差别,是对平等原则的落实。(2 分)
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减轻了公民的纳税负担,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2分)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减轻了公民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的生存照顾,履行了国家的社会权利保障义务,是对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保障。(2分)
(2)公民有依法纳税的宪法义务是《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规范基础。(2分)
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规定。(2分)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事项制定行政法规,就授权事项作出规定。(2分)
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的精神或授权立法应遵循的原则。(3 分)
〔点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材料分析论述题的常考点。本题第1问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第2问考查《立法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立法权限的规定。
【37】.〔答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2018年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5次修改,通过了21条修正案。主要涉及宪法序言、贯彻党的领导、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内容。(3分)
在宪法序言部分,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和平外交政策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5分)
在宪法第一条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3分);
在国家机构方面,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修改国家主席任期制,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4分)
〔点评〕在历次宪法修正案颁布后,最新修改的内容,很容易成为考试考查的重点。
【38】.〔答案〕 (1) 仁弘被控犯赃罪,应处死刑。(2分)唐太宗宽贷了仁弘的死罪,免为庶人。(2分)
(2)因其对国家有大功勋,属于八议中的“议功”。(2分)
(3) 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此八类贵族官僚犯罪,须按特别程序认定,可受到依法减免刑罚等优待。(2分)诸八议者,犯死罪,先由司法官将其罪行和符合议的条件奏上,再由大臣们集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决;犯流以下罪,依律减一等处刑。(4分)犯“十恶”者,不在八议之列。(2分)
渊源:八议源于西周的“八辟”,曹魏时期正式入律。(4分)
影响:八议是古代优遇贵族官僚的特权法律制度,至唐趋于系统化和完备化,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2分)
〔点评〕考点唐朝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中的八议制度,唐朝时古代最重点章,尤其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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