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2-01-12
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1)客体不同。动产质权的客体为动产,权利质权的客体为财产权利,这也是二者最基本的区别。
(2)公示方法不同。动产质权以移转占有为公示方法,权利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移转权利凭证的占有(如票据质押)或登记(如专利权质押)。
(3)效力不同。动产质权具有留置效力,质权人可以通过对动产的占有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在一般情况下,权利质权人并未现实占有出质人的财产,权利质权(尤其是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的权利质权)没有留置效力。
相关阅读:
法硕用书|法硕真题|经验贴汇总|法硕国家线|法硕各院校复试线|法硕各院校招生目录|法硕复习指导|法硕择校指导|法硕辅导课程|法硕新手福利|法硕报考指导|法硕就业前景
在复习过程中如果你有专业知识不能攻克;如果你还深陷复习怪圈需要解救;如果你想要了解院校的考试方向、特点等,都可以咨询科教园考研老师,科教园法硕愿用22年专业考研辅导经验助你成功。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也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
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