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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教育部关于开始实施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通知 (全文)

来源:未知责编:wangzihao2021-02-25

2月4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就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下发通知(教研司(2021) 1号)。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决定选取部分高校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

通知指出,项目承担高校具备培养条件、有增加培养计划意愿的,可以适当增加培养人数。请有关高校保障项目招生计划,对有新增计划需求的,教育部将予以统筹支持。

据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将会同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各单位项目招生、培养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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