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
(专业代码:035101)
2021年5月修订
一、专业简介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法律硕士)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正式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招生对象为非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硕士学院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专门学院,以培养中国特色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为目的。
法律硕士学院现拥有学术与实践并重、国内和域外并举、学术视野广阔、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划,学院将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实体化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任教师队伍。同时,建设一支能参与并胜任教学、指导实践、指导学位论文和其他联合培养工作的相对稳定的优秀兼职教师队伍。学校在编的400余位法学专业优秀硕士生导师均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学院还聘请了100余位校外、境外知名教授和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业界精英及外国专家学者担任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具有明确的法律职业指向性。根据国家及社会各行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届满时应实现如下培养目标:
(一)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治素质高;
(二)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本功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三)具有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
(四)具有全面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
三、专业方向
法律硕士不分方向。结合学生本科专业背景或者专长,设置强化系列课程,以实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目标。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本方案规定的法律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下十二个强化系列课程学习:1.高端国际法律实务;2.知识产权法;3.公司企业法;4.税法;5.金融法;6.环境保护法与能源法;7.劳动法;8.健康法;9.体育法;10.网络、人工智能与法;11.传播法,12.娱乐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五年
五、课程设置、学分要求
1.学位公共课(3门,7学分)
2.专业必修课(14门,30学分)
3.专业选修课(共19门,需至少选修7门(含2门限选),14学分)
4.强化系列课程(必选一个强化课程,共10学分,其中包括法律诊所课程2学分,如该强化系列课程不开设法律诊所,选修该系列课程的学生可修其他法律诊所)
5.实践教学与训练(至少修满17学分)
6.学位论文(5学分)
合计:总学分81,其中基础课程学习51学分,强化系列课程8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17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六、培养方式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教学方式。课堂教学活动以讲授与研讨为主要方式,同时强化实践教学与专业技能。
(三)全日制法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本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专业教师担任校内导师,校、院聘任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兼职导师。导师的产生通过教师与学生相互选择的方式进行并在第三学期初完成。
(四)专业实习。专业实习将充分依托于我校、我院与司法实践部门共建的实习基地。实习单位应为公、检、法、律所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涉及法务工作的单位。实习内容应与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相吻合,主要为法律实务工作。
(五)国际交流。学院将充分利用我校既有对外交流项目渠道,并努力开拓、自建项目渠道,推动我院与境外知名大学法学院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暑期课程、国际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实现学生的国际化培养。
七、考核方式
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必修课的考核方式一般为考试。选修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均可以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结合的方法,提倡考核内容灵活多样,重在考查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的运用,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方法。
八、质量标准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分析方法和职业技能。
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活动的能力,达到法律实务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或多门外语,能够运用外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九、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的方式,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120个工作日)。研究生要制订实习计划,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任务书》。
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操作,熟悉法律程序,接触真实案例,积极对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实务难点、问题等进行探索、提炼,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形成实习成果。
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鉴定表、《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考核表》,并完成一篇实习报告(不少于6千字)。经实习单位和我院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十、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导师应当从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直至提交符合学校规定的论文终稿等方面对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全程指导。
(一)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当就社会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学理论上的深入讨论,以检验法律硕士研究生运用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开题
学位论文应当进行开题。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导师组成。导师对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及其基本思路进行学术指导,并提出修改建议,最后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
(三)内容与形式
学位论文应当以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可以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若干个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也可以采用学术论文的形式。任何形式的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均需符合下列要求:
1.选题有理论研究价值和实务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学位论文中应当有与论文主题相关的文献综述,包括对国内外同类研究主题的研究现状或者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该研究主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学位论文应当体现出作者对相关问题进行的逻辑缜密地分析,且观点明确、论证结构合理,论据充分;
4.学位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5.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符合原创性等学术规范的要求,严禁抄袭行为,引文注释应当规范。
(四)研究方法
应当有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意识,能够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论文主题展开研究。主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型:
法学规范分析方法、法律规范实证方法、比较分析方法、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提倡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提出创新性的观点并给予充分论证的研究态度。
(五)语言与字数要求
学位论文应当符合中文写作规范且语言精练,结论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字数均以1千字左右为宜,并加入关键词3-5个,引言不少于2千字,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条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环节和要求,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内容全面真实。
学位论文的原创性检查、评阅、答辩等按照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进行。
原创性检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程序。学位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每篇论文由二名或三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评阅通过者方能够进入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名或五名导师组成,其中一名答辩委员可以是学校或学院从法律实务部门聘任的兼职教授。兼职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提问,并听取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经答辩委员无记名表决,同意票达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论文答辩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同意票不足三分之二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建议修改论文后,延期再答辩(延期再答辩应当在半年后、一年内进行);2.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学院和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作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禁止进入答辩程序后却不予表决。禁止通讯投票表决。
硕士学位的授予应当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
在复习过程中如果你有专业知识不能攻克;如果你还深陷复习怪圈需要解救;如果你想要了解院校的考试方向、特点等,都可以咨询科教园考研老师,科教园法硕愿用23年专业考研辅导经验助你成功。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也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相关阅读:
法硕用书|法硕真题|经验贴汇总|法硕国家线|法硕各院校复试线|法硕各院校招生目录|法硕复习指导|法硕择校指导|法硕辅导课程|法硕新手福利|法硕报考指导|法硕就业前景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
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